1 、背景
自從“一帶一路”的倡儀提出以來,我國國內企業(yè)的“走出去”步伐就又邁出了一大步,許多企業(yè)開始走出國門,走向國際,在世界舞臺上發(fā)光發(fā)熱,并巧妙地利用國內國外的兩種資源來促進自身的發(fā)展,在經(jīng)歷了一段適應期后,已經(jīng)開始慢慢取得良好的經(jīng)濟效益及社會效益。但是,在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的同時,出現(xiàn)的一些問題不可忽視。因為我國和西方國家在文化觀念以及法律體系等諸多方面都存在著極大的差異,當我國企業(yè)走出去,走向國際,試圖融入世界經(jīng)濟時,這些差異就會成為考驗企業(yè)順利發(fā)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為法律英語的翻譯不當使得我國企業(yè)在與外國企業(yè)以及政府部門進行合作或交流時不僅存在不暢通的問題,更甚者還時常有沖突發(fā)生,這種現(xiàn)象不僅會影響著企業(yè)自身的發(fā)展,也會影響到我國走出去企業(yè)的整體形象,甚至是我國在國際上的形象塑造。
2、 中西方文化的差異分析
漢語和英語不僅在語音、詞匯以及語法等方面存在著非常大的差異,在背后折射的文化方面也有著明顯的區(qū)別,這也就是中西方文化的差異。中西方文化之間的差異總結起來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歷史文化方面的差異,我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文明古國,在長達五千年的歷史中形成了豐富的文化體系和脈絡,在歷史發(fā)展的進程中,逐漸形成了兩大影響深遠的文化體系,即以儒家思想為主體的哲學體系與以皇權統(tǒng)治為中心的封建文化,而西方國家則與我國的發(fā)展歷程不同。以英國為例,雖然他們也有著封建制度,但最終占據(jù)了主導地位的卻是資產(chǎn)階級革命后建立的資本主義社會,在英語國家的文化中有著深遠影響的則是基督教文化與西方哲學,若以沒過為例,美國的歷史進程更短,從獨立至今也不過短短的兩百余年,因此,從歷史文化層面而言,我國與西方國家有著極大的不同;另一方面,是思維方式上的差異,中國人更看重人的悟性,而西方人則更重視人的理性發(fā)展,這也是造成漢語與英語這兩種語言存在極大差異的根本性原因之一。中國人更加重視一個人對于悟性以及精神世界的宏觀把握,在進行語言表達的時候也就更注重意會、傳神,而西方人卻強調人的理性思維,對于客體要進行精確性和形式論證把握,在進行語言表達時也就對分析和描寫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3 、文化差異對于中西方法律語言與法律文化的影響
語言總是與一定的文化語境密切相關,所以,在不同的語境之下,語言的表達也存在差異性。而法律語言又不同于普通的語言種類,它是運用在法律體系中的,用來描述相關的法律學科概念以及法律中立法、司法等法律實踐中應用的特殊的語言,這是一種特有的語言表達形式,是發(fā)揮法律事物功能的特殊語言。雖然法律語言具有特殊性,但是其并不是一種獨立的語言形式,而是從屬于一個國家的民眾語言,它與一般語言的區(qū)別就在于它是用來描述法律體系的,在語言表述方式上必須服從于法律工作的性質、內容、目的和要求。而法律語言作為語言的一種,勢必也與文化背景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因為,雙方在文化層面的差異化,使得我國與西方發(fā)達國家在法律的表述上存在不小的區(qū)別,針對法律材料中一些專業(yè)術語、行為描述特征等的表述也就存在了較大的差異化,從而導致了法律英語的翻譯往往存在較大的困難。
因為文化背景的差異,導致中西方不同語言在描述法律問題的時候存在較大的差距,而就此形成的漢英語言描述中法律詞語的不一致性也就成了影響法律英語翻譯準確性的最大難題之一。從法律語言本身的特點層面來說,很難找到完全相同的詞語進行替代和轉換,又因為法律詞語的含義會受到其文化語境的影響。所以,法律英語的翻譯中最常采用的方式就是在特定的法律體系框架內,尋找含義相同或相近的詞語來代替原句,前提是必須能夠獲得翻譯雙方的認同。所以,文化差異的研究在法律英語的翻譯中顯得尤為重要。
4、 面對中西方文化的差異提高法律英語翻譯水平的措施
上述現(xiàn)象已經(jīng)開始引起我國政府部門以及學術界的重視,正在不斷地組織力量和資源對法律英語的翻譯進行研究。從現(xiàn)階段的發(fā)展狀況來看,我國法律英語翻譯的相關研究起步較晚,水平不能與其他國家相比,這是因為我國現(xiàn)階段的相關科技人員多數(shù)是語言學科方面的人才或專家,而從事法律英語翻譯的法學專家們卻因為專業(yè)的限制對翻譯的相關理論掌握不足,這種人才的組成結構,或者說人才的發(fā)展現(xiàn)狀,也造成了我國當下的法律英語翻譯研究過程中對中西方文化差異的忽視。然而,法律英語翻譯的特殊性卻要求相關的研究者了解并精通中西方之間在法律制度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差異性,并在翻譯的過程中自覺消除法律原本和譯本之間因文化差異而形成的交流障礙,給出既符合原本,又符合本國國情及文化的譯本。
4.1、 法律英語的翻譯應該與法學專業(yè)建立密切的聯(lián)系,增加彼此之間的交流
法律英語的翻譯并不是簡單的英譯漢的一個過程,不是將英語的原文逐字逐句地翻譯為漢語就可以了,也不是將英語表達的法律制度中的概念和制度用我們的漢語相對應的概念和制度替換的過程,而應該是在一定的文化語境之下的考慮到多重影響因素的一個轉換過程,在這個轉換過程中不僅僅需要考慮法律概念層面的問題,更需要考慮到語言文化差異這方面的問題。所以,我們可以將法律英語的翻譯看作是在同一時間對法律概念和語言文化進行科學準確轉換的雙重工作。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對外交流的不斷加深,法律英語翻譯的研究被重視起來,并在研究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這些成果正在指導著法律英語翻譯工作的開展。但是,通過分析這些研究成果以及開展研究的人群,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對法律英語進行翻譯的學者群體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別,一類是專門從事法學研究的科技人員,由他們開展的翻譯工作更偏重于法律本身;另一類是專門從事外國語言翻譯的科技人員,由他們開展的翻譯工作更偏重于翻譯本身。因為分屬不同的工作及研究領域,這兩者之間的交流少之又少,這種狀況的存在其實是非常不利于我國法律英語翻譯工作及其研究的開展的。所以,有鑒于我國現(xiàn)階段法律英語翻譯及研究工作的發(fā)展狀況,應該加強這兩類科技工作人員的交流與合作,通過深入的合作來破除開展學科交叉研究中的障礙,積極開展跨學科的研究,將法律英語的翻譯及研究工作置于一定的文化語境之下,不僅需要關注法律制度、法律語言這些表面的東西,更要了解文化差異對于法律理念、體系等的影響,以此來推動法律英語翻譯以及相關研究的發(fā)展,不斷提高翻譯水平。
4.2、 重視并加強中西方法律文化差異性的研究
從上文的敘述內容,我們已經(jīng)知道法律英語的翻譯并不是一個簡單的英漢互譯的過程,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其中文化差異的因素就是其中影響最為深遠的原因之一。所以說,法律英語的翻譯及研究活動都離不開相應的文化的交流與溝通,換句話說就是我們可以將法律英語的翻譯看作是中西方文化進行交流的一個橋梁與渠道,因為在法律英語翻譯過程中不僅會彰顯出我國法律相關文化的獨特之處,也能夠幫助我國走出去的企業(yè)更好地融入國際經(jīng)濟體系之中,減少不必要的矛盾,盡量消除因為文化差異而導致的隔閡,更方便地進行國際的交流與合作,在國際舞臺上塑造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并逐漸擴大我國在國際上的影響力。
隨著全球經(jīng)濟一體化地不斷發(fā)展,我國的對外開放程度不斷加深,全方位的對外開放格局已經(jīng)逐漸成型,我國與世界各國的交流不斷加深,各個層面的交流與合作都在增多。法律英語的翻譯工作并不僅僅是將國際上通行的一些經(jīng)濟法、合同法、國際貿易法以及旅游法律等進行英漢互譯,更重要的是對這些法律相關的使用文獻的翻譯與研究,還在于對于與之密切相關的法制歷史、國際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的翻譯與研究。這些部分都是法律英語翻譯的內容,更是我國開展法律翻譯過程中的重要構成,是我國在國際上開展法律交流活動必不可少的內容。而這些研究內容的多樣性以及復雜性也顯示出了我國開展法律英語翻譯及研究的必要性及迫切性,只有真正了解并掌握了中西方法律之間的差異性,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走出去的進程,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與國際的交流與合作。所以,為了更好地開展法律英語的翻譯研究工作,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強中西方法律相關文化差異性的研究,這樣做不僅能夠為我國走出去的企業(yè)以及組織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持及保障,促進我國法律體系與國際上其他國家法律體系之間的求同存異,讓我國更好地融入國際經(jīng)濟體系;還可以在求同存異中逐漸擴大我國在國際上的影響力,為我國贏得更多的國際話語權,建立大國形象。
4.3、 在中西方文化差異的語境下開展法律英語的翻譯研究工作
現(xiàn)階段,我國法律英語翻譯研究工作多是由語言或者法律方面的科技工作者在開展,更多的是幾種在相關的高校內,雖然取得了一些不俗的成就,但是遍觀研究體系就可以發(fā)現(xiàn),針對中西方法律文化背景方面的研究卻是少之又少,因為缺乏相應的文化語境的支持,導致在法律英語的翻譯過程中市場發(fā)生一些錯譯、誤譯現(xiàn)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律英語翻譯的準確性以及實用性。所以,在今后的翻譯以及研究工作中,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該進一步加強對于西方法律歷史及相關文化背景等的閱讀、學習、分析與研究,加強與西方從事這方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交流與合作,采用積極措施來領會西方的法律文化及其根源,以此來知道后續(xù)的翻譯及研究工作,提高法律英語翻譯的準確性及實用性,更好地傳達西方法律語言及文化的內涵,推動相關研究工作的深入發(fā)展。
4.4、 促使我國法律文化走向世界,并積極采取措施增強其國際影響力
我國是一個擁有著悠久歷史與成熟豐富的文化體系的文明國家,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我國已經(jīng)形成了完整的古代封建社會法律體系及其文化。而經(jīng)歷了新中國的建立、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在與世界進行交流與合作的過程中,逐漸形成了具有社會主義特色的法律體系。隨著開放程度的不斷加深,在融入世界經(jīng)濟發(fā)展體系的過程中,我國的經(jīng)濟法、合同法以及知識產(chǎn)權法等也在進行著逐漸地完善,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經(jīng)濟方面的法律體系,并在隨后的發(fā)展歷程中,之間形成了完整的“一國兩制”的特色法律體系及其文化。雖然我國的法律體系及文化已經(jīng)形成并在實踐中發(fā)揮了良好的作用,但是我國法律體系及其文化的對外交流和研究工作卻很少,導致國際對于我國法律體系的認知度不高。所以,法律英語的翻譯工作還應該著重于向世界傳播我國古代以及當代的法律體系及其文化,在世界范圍內形成認知,逐漸增強我國在國際上的文化影響力,提升我國的大國形象。
5、 結束語
綜上,因為中西方在文化方面的差異,導致中西方在法理觀念、法律精神、法系以及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異,也就給法律英語的準確翻譯帶來了極大的困難。而法律英語又是溝通不同法系之間研究的重要橋梁之一,在法律文化的建設中占有重要地位。要想將法律英語進行準確、專業(yè)的翻譯,就需要翻譯工作者們不僅具有較高的英語翻譯水平,還必須了解法律英語翻譯中文化差異的存在以及影響,熟練掌握不同法系、不同國家法律制度之間的差異,在英漢互譯的過程中將這些差異考慮其中,給出最恰當?shù)姆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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