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紀,英國的GDP增長了三倍,一些小商小販憑借著良好的經營能力變成大商人。這些商人大多是平民出身,富貴之后,通常都會搬進高級小區(qū),送子女到貴族學校,然后盡量跟一些貴族拉上關系,或者至少讓自己看上去像一個出身高貴的人。
馬丁·路德
那些真正的貴族顯然很瞧不起這些“暴發(fā)戶”,這些貴族大多是一些世襲的地主,他們手中有大片的土地和莊園。商人們要發(fā)展,要種植水果和農作物,或者加工一些農產品,必須得過地主這關。地主豈是好打發(fā)的,你們這些暴發(fā)戶想租我的地,必須得出高價,你們想買我們的農產品,按照我給的價碼交易,一個子兒也不能少。
這樣一來,生意沒法做啊,成本太高,這些商人被逼得沒辦法,只好把目標投向遙遠的美洲,是的,那里有大片的土地,那里有廉價的勞動力,在那里,商機無限,我能實現(xiàn)自己的夢想——這是一種類型的移民,我們稱他們?yōu)橘Y本家。
當時的歐洲,財富掌握在少數(shù)人的手中,貧富差距太大歷來是社會不和諧的征兆,但當時歐洲的貧富差距推動了歷史的發(fā)展。有錢人錢太多,所以渴望投資,國內資源就那么多,他們只好把目光投向美洲。同時,窮人越來越窮,窮到一定程度,對生死也就無所謂了,所以他們甘冒奇險到美洲尋求發(fā)展機會。
不過,移民之路是艱險的,用九死一生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但是,為了財富,大家前仆后繼。
還有一類移民是被迫害的清教徒,這些人受馬丁·路德和卡爾文的影響,對天主教非常反感。1607年,英國有一批清教徒在國內實在呆不下去了,逃到荷蘭,接著在阿姆斯特丹落腳,這些清教徒是一些流亡者,毫無身份和地位。在阿姆斯特丹,他們住在貧民窟,處境并沒有得到實質性的改善。
這些人在國外“打拼”了那么多年,發(fā)現(xiàn)到哪兒都差不多,看來只有去美洲才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于是,他們跑到弗吉尼亞殖民地,在那兒做煙草生意。雖然歷經艱險,他們終究在那塊土地上定居下來。
從此以后,美洲成了冒險家的天堂。那些在宗教上被迫害的人、政治犯以及對自己國家感到失望的人紛紛涌向這片新大陸,在他們看來,這片大陸洋溢著生機和活力,是一個可以施展拳腳和抱負的地方。
所以我們可以說,最開始移民美洲的大多是一些弱勢群體,換句話說,是在國內混得比較失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