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敘述為主,可以記事也可以寫人;以事實為依據(jù),對人的經歷或事件發(fā)生的過程給予明確的敘述。
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和結果。
敘述方式:順敘、倒敘、插敘。
記敘文通常分人物故事、生活記聞和寫景抒情三類。其寫作要點分別如下:
1.人物故事
以人物故事為主的記敘文,可以以人物最主要的外貌特征開頭,比如“She is tall and thin”,也可以以其身份開頭,比如,“Miss Zhao is our English teacher”;正文部分可以詳細描寫人物的特點,比如性格、愛好、職業(yè)等等,還可以圍繞這個人來寫一件或兩件事,要將題目提供給的信息全部用上,注意正確使用連詞、介詞等,將相對雜亂的信息完美結合起來,使整篇文章語意連貫、條理清晰、文筆優(yōu)美。
2.生活記聞
生活記聞類作文的開頭可以點明事情發(fā)生的時間,如“Last Sunday we had a short trip to Beidaihe”,也可以以事情發(fā)生的地點開頭,如“This morning I went to the shop”;正文部分要將一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寫清楚,敘述要詳細,但要避免啰嗦。
因為是記敘過去發(fā)生的事情,所以時態(tài)多為過去時,但也可以考慮用現(xiàn)在或將來時態(tài),以增加文章的可讀性。
3.寫景抒情
寫景抒情作文開頭可以直奔主題,抓住景物的特點來描寫;正文部分可以詳細描寫事物所處的位置、形狀、周圍的狀況以及功用等;在文章的結尾最好抒發(fā)一下感情,以達到寫景抒情的目的。時態(tài)一般為現(xiàn)在時,有時也可以用過去或將來時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