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xiàn)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1.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時,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采用圣經(jīng)、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采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教名的不同異體。
采用(小名)昵稱。
用構詞技術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2.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用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保留首音節(jié)。如Donald => Don, Timothy => Tim.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ie或-y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采用尾音節(jié),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不規(guī)則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個昵稱是Bill.
3.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tǒng)關系的詞綴,如后綴-s, -son, -ing;前綴M"-, Mc-,Mac-, 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St.-, De-, Du=, La-, Le-.
反映地名、地貌或環(huán)境特征的,如Brook, Hill等。
反映身份或職業(yè)的,如:Carter, Smith.
反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Bird, Rice.
由雙姓合并而來,如Burne-Jones.英語姓氏雖然出現(xiàn)較教名晚,但數(shù)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4. 幾點說明
較早產(chǎn)生的源于圣經(jīng),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于只縮寫中間名,如Ronald W. Reagan。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